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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2023/02/27 1.4w 阅读 46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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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来源: 德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2-27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我们继续举行“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今天,我们邀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书玉先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沙飞先生,市城市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王建国先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洪勇先生,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监督科科长郭建波先生出席发布会。结合《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向大家介绍政策落实情况与具体实施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范书玉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消费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工作职能,不断提升我市消费品质,增强群众消费体验,助力我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活动。组织指导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单位达到28.17万家。2023年,将继续深化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本着“创建覆盖面最大化”和“承诺即参与创建”的原则,组织各县(市、区)指导本地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计划达到市场主体年报已报量的90%以上。

二是做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公示。向社会公示了3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向省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推送的21家单位全部获批“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017家。今年,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评估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复核表》进行星级评估,确保每一家“示范单位”质量,做好示范单位的发展培育,全市计划新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00家以上。

三是扎实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扎实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全市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30134家,其中2022年全市新发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3453家,实现了各县(市)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全覆盖。下一步,将加大对无理由退货单位的宣传推广,提升经营主体参与率和覆盖率。

四是创新推行企业无偿延保服务承诺。让消费更加放心安心舒心。此项工作为我市的一项创新工作,得到了省市场监管局充分肯定,并入选“全省放心消费创建优秀案例”。目前,全市在手机、家电、汽车等多个领域发展培育无偿延保服务承诺单位61家。

五是规范化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依托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景区、综合体、特色小镇等规范化建设维权服务站,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已建设维权服务站324个,线上维权服务站14个。

六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制定下发了《德州市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配套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20类涉及民生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办重点。为有效落实行动方案要求,在多家媒体发布违法线索征集、典型案例公示,对全市12个县市区民生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巡回督导和培训。截至目前,我市共查处“铁拳”行动相关案件1263件,涉案货值273.47万元,罚没金额1339.82万元。

七是加大“食安德州”建设力度。创新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在全省创新以“三色督办 挂图作战”的方式,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印发了《德州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德州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挂图作战实施方案》,开展集中督导2次、专项督导9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网络平台61751户,检查覆盖率100%。2023年,是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一年,市食药安办将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快创建进程,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探索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共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擦亮“食安德州”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媒体朋友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同时也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下面,请沙飞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德州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全市金融系统落实《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助力服务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大居民消费贷款支持力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促消费”相关政策要求,从搭建消费场景、强化科技赋能、增强金融供给等多方面发力,加大对餐饮娱乐、零售商超、文化旅游等消费供给端普惠小微客户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通过科技赋能,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提升居民消费信贷服务水平,降低消费金融服务成本,持续助推消费市场恢复发展。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发展消费金融,优化消费信贷管理模式,聚焦大宗消费、购物、美食、休闲、旅游等消费场景,推出了“消费分期贷”、安居贷、互信贷等消费信贷产品,通过利率优惠、丰富产品、提高授信、扩大客群等方式,以更多元化的信贷产品满足消费者装修、购车、教育、旅游、婚庆等消费需求,全面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助力改善消费环境和条件。截至1月末,全市居民消费贷款余额1253.6亿元,较年初增加8.2亿元。

(二)强化商贸流通企业信贷支持。组织摸排商贸流通领域融资需求,通过银企对接活动、金融辅导、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促进银企深入对接。积极开展银税互动、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优化信贷业务办理流程,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特色化、差异化金融支持。合理采取续贷、展期、降低利率、延期付息等政策,为商贸流通企业纾困解难。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机构与市商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支持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促消费等方面给予信贷资源倾斜。截至1月末,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贷款余额135.6亿元,较年初增加4.3亿元。

(三)提升消费信贷服务水平。积极组织银行机构参与全市“庆新春促消费活动季”活动,结合一季度信贷开门红工作,分别开展了“跨年消费节”、“爱购惠民季”等一系列金融服务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多措并举加强产品营销,拓宽消费贷款市场,聚焦新市民消费群体住房安居、教育医疗等消费需求,持续扩大金融供给,提高服务便利度。积极开展商圈、小额高频类商户快捷优惠活动,从线上、线下两方面着手打造本地化、特色化消费场景,农商行系统制定《“消费促经济、你我共发力”活动方案》,全力满足居民购车、购房、装修、综合消费等需求,累计为居民消费提供授信9578户、11.9亿元。建设银行德州分行借助“建行生活”平台,搭建新春年货、新春购物等多个消费场景,在元旦、春节等节日设置了商超、餐饮优惠券活动。另外,多家银行机构在批发市场、商贸中心、学校、景点等消费集中场所,通过新设或改造分支机构作为服务消费为主的特色网点,优化网点布局,更好满足消费者线下金融服务需求。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消费环境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加强对服务消费的综合金融支持,丰富消费信贷产品供给,优化消费服务体系,加大消费金融优惠让利力度,以实际行动优化消费环境,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下面,请王建国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是德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提振消费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德州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助力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方面,主要从规范夜间占道经营、增建停车设施两方面发力。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规范夜间占道经营,为夜间消费活动提供便利

“夜经济”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引擎。我们在鼓励发展“夜经济”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允许适当开展临街形象展示。对列入特色商业、美食、文化街区和老字号集聚的区域,适当放开相关管制,沿街商户可利用不影响交通的街面开展非销售的形象展示和推广活动。二是,允许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依托传统节日和消费节点,允许临时占用指定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经营,免收费用,提供便利。三是,营造浓厚“夜经济”氛围。强化氛围营造,将重点建设的夜间经济街区纳入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工程的重点内容,增设夜景灯光设置,构建舒适、宜商、美丽的夜消费环境。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为夜间消费临时停车提供便利,有效调动商家延时经营的积极性。

2023年,市城管局将继续做好夜间延时经营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场所,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晚间促销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夜生活集聚区,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

二、增设停车设施,优化消费者出行环境

良好的消费环境,离不开规范、有序市容秩序的支撑,更离不开方便、快捷的停车设施。在优化停车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法治引领。市城管局起草了《德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现已将规章草案送审稿,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计划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二是,强化资源整合。统筹利用城市闲置地、裸露土地、路口节点、路口转角等边角地块,合理设置停车设施,结合“口袋公园”建设,增加停车位供给。三是,实施规范引导。在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内和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今年2月份,我们在此前工作的基础上,在中心城区施划非机动车线2000多米,机动车停车泊位115个。四是,探索数字赋能。开展城区“停车便利化”行动,扩大“智慧停车”范围,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停车潜力,推动公共服务单位停车场共享服务。目前,已经开放“德慧停车”小程序(在微信中搜索“德慧停车”),部分停车场、停车泊位已录入系统,能够通过小程序查询就近空余停车泊位,方便市民就近停车。

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要求,进一步挖掘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停车潜力,整合停车资源,增设停车设施,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打造公共停车服务“一张网、一平台”,提高智慧停车场覆盖率。年底前,我市中心城区公立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场,将实现停车诱导、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电子支付全覆盖,智慧停车场覆盖率达到50%;停车资源整合利用率达到40%,切实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优化消费环境,永远在路上!市城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更细的标准、更实的措施、更好的服务,让城市管理更有深度,更有温度!

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下面,请于洪勇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借此机会,衷心感谢新闻记者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税务部门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的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税务部门将深入落实《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在减税费、优服务、强管理上用力,切实服务好商贸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努力为加快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一是坚持以“减”为主基调,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近年来,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助力消费产业发展的成效日渐显现。今年1月份新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将进一步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我们将通过公众号、鲁税通、微信群、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等广泛宣传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应知尽知。通过大数据分析,向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主动推送数据信息,实现由“纳税人申请”向“税务机关推送,纳税人确认”模式的转变,让纳税人应享尽享。

二是坚持以“服”为主旋律,助力市场主体便利办税。将优化消费环境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持续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推动全域业务联办,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比例,推动线上业务办理提质增效。打造税收政策咨询热线、电子税务局申报热线和办税服务厅服务热线融合平台,实现问题咨询三线联动,打造闭环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特色活动,精准分析市场主体需求,提供更加精细的服务。

三是坚持以“管”为主抓手,助力市场主体规范发展。坚持力度与温度同步彰显,全面落实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做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消费市场环境。增强《发票管理办法》及发票使用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依法取得、使用发票的自觉性。畅通热线举报渠道,加快处理效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重点市场领域税费监管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

总之,全市税务部门将紧密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送政策、优体验、助成长,让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帮助市场主体稳发展、行长远,为营造“安全、放心、舒心、便利”的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在提问前举手并通报所属新闻机构名称。

占道经营的摊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纸盒、塑料袋、烂菜叶、果皮等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延长夜间经营时间后,如何解决好夜间占道经营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呢?

郭建波:为进一步规范夜间占道经营行为,维护城市容貌整洁有序、道路畅通,我们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要求占道商贩铺设土工布,自备垃圾容器,自觉维护临时经营摊点周边的环境秩序,承诺不把废料和其他垃圾杂物堆放在经营场所,保证做好摊点周边环境卫生,做到人走地净。

二是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维护责任区环境卫生,维护门前地面清洁,保持门前、房后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水污物等。

三是环卫工人提前上班,专人负责对夜间经济街区临时摊点附近进行洒扫,尤其是小吃车附近油渍部位重点清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经营氛围。

开展城区“停车便利化”行动,扩大“智慧停车”范围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郭建波:为加强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建设,盘活停车资源,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起草了《2023年度德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智慧停车建设,提高停车服务水平。一是督促公立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的停车场对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电子支付功能的停车设施,实现智能化建设。二是按照市场化运作,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提高智慧停车场覆盖率,整合停车资源,提高利用率,政府部门建设和房产配建类的地上及地下公共停车场(位),以及道路泊位和已明确管养职权的退红空间泊位一律统一纳入中心城区智能停车系统运行管理,其他产权主体单位建设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质的停车场,原则上也应纳入中心城区智能停车系统,打造全市公共停车服务“一张网、一平台”,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在强化消费领域执法监管,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开展了那些工作?

范书玉: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拳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流通领域执法力度。一是持续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市系统共办理侵犯商标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00余件,培育支持12家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围绕民生和新消费领域,净化重要商品市场。重点查处养老、青少年儿童和“她经济”消费市场的存在的虚假宣传、混淆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工业产品市级监督抽查,累计对12大类580批次工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023年,将继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在保障高品质生活,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同时,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柔性管理的指导意见》、《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制度文件,积极探索推进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自由裁量行为,落实免罚清单工作机制,自推行“免罚”机制以来,全市系统已适用处理案件601件,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谢谢!

我们知道,个体工商户在消费市场中是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刚才提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请问针对个体工商户主要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效果怎么样?

于洪勇:感谢你的提问。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

2022年实施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具体包括: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

今年1月9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税务部门会及时编制和持续更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组织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开展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帮助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准确掌握、用足用好税费优惠。通过近年来持续努力,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一是减负规模持续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市全部个体工商户。二是缴税负担逐年下降。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全市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三是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2年以来至今年1月,全市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1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推动消费市场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推动《措施》落地见效。在落实减税降费中使个体工商户尽享红利,在优化服务举措中让个体工商户更添便利,在帮助纾困解难中为个体工商户多谋实利,积极助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谢谢。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刚才,几位发布人结合《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向大家介绍了政策落实情况与具体实施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请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有关单位联系:市市场监管局:2228827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687469 市城市管理局:2186987 市税务局2383578。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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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