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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和《德州市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2020/09/23 9.4k 阅读 16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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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和《德州市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来源: 德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9-24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多年来关心关注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动出台了《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市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受到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广泛关注,下面,我就文件中大家关心的重点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一、《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

(一)文件主要内容

该文件是我市规范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首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共七章、35条,10月8日起正式施行,计划试行两年。

第一章是“总则”(第一至第四条)。明确了出台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相关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线专营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是“前期准备”(第五至第十条)。规定了加装电梯的必要条件、实施主体、委托代理人,明确了业主协商、加装前评估、方案编制等加装前期准备工作内容。

第三章是“项目申报”(第十一至第十九条)。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核实公示、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备案、特检告知等加装电梯项目申报程序。

第四章是“项目实施”(第二十至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加装电梯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使用登记、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是“维护管理”(第二十五至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电梯加装后,使用管理的主体和日常管理的要求。

第六章是“资金筹集”(第二十八至第三十条)。明确了加装电梯资金筹集原则、政府补贴及其他筹资方式等内容。

第七章是“其他事项”(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五条)。明确了权益界定、鼓励参与、争议解决、法律责任、实施日期等内容。

(二)群众关注重点

关于民主决策。俗话说众口难调,加装电梯涉及每家每户的现实利益,一栋楼所有住户达成一致意见是最大的难点。《办法》明确了加装电梯前应征得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尤其是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反对意见。这是加装电梯的前提。为妥善协调居民意愿,《办法》规定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村)委会应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组织业主民主协商,引导各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促进达成共识。对因加装电梯产生的争议,可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配套的,我们制作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参考样本)》,方面在民意征集过程中使用。

关于手续办理。精简办事程序,是当下我们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我们在充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在这里强调一下,加装电梯项目无需办理立项、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免予征收地价,无需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并且,加装电梯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法》明确了加装电梯项目,只需履行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备案、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手续,只要这些手续完备,即可实施改造。项目完成后,需要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手续,即可投入使用。同样,我们配套制作了《德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手续办理指南》,对办理部门、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关于资金筹集。这也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我们明确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业主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协商确定,这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实事,也符合逻辑。为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顺利实施,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补贴,中心城区每部电梯财政补贴1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其他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额度,可以自行确定,并由县级财政自行承担。此外,我们还明确了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出资加装电梯,公积金部门已经出台了落实的办法。我们还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探索代建租用等方式加装电梯,外地有一些成型的经验做法,希望有意向的企业可以去考察一下,积极参与进来。

关于加装管理。这是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的最重要一环工作。为加强对加装电梯项目的质量安全管控,《办法》规定了加装电梯前,应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对加装电梯是否满足规划要求、建筑条件、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等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接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梯加装后,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为电梯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共同委托电梯使用管理者承担电梯运维及日常费用管理责任,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运营使用单位的义务。

二、《德州市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方案》

施工图审查(以下简称图审)制度,始于2000年,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是措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国家、省、市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加快推进流程再造,不断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图审改革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为此,我们制定出台了《德州市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方案》。

(一)图审改革的内容

主要是取消图审环节,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对于取消图审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发部门不再把图审合格意见书作为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施工报建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提交施工图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承诺书,这将大大缩短建设工期。再就是完善取消图审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施工图质量检查制度、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度,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二)取消图审的步骤

分两步走:第一步,自9月1日起,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房屋建筑工程图审。这里说明一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房屋建筑工程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标准厂房等工程。但是,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的工程,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工程,涉及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工程,涉及防洪安全的工程,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工程,以及其他不宜纳入的工程除外。对这一类工程,由住建部门出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确认书》,即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第二步,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2020年12月底前,全面依法取消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三)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措施

没了图审这个传统的抓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有效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呢?这里,我们主要有两个措施: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们要求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在设计完成后,及时将有关资料传到德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供相关职能部门抽查。《方案》对于报送资料的内容要求、质量要求、时限要求都作出了详细的、明确的规定,比如,在报送内容上,建筑设计单位需报送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书、《承诺书》,人防设计单位和专营设计单位需报送的内容又有不同;再如,在报送时限上,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复或合格文件制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资料,最迟报送时间与工程实际施工时间的间隔不少于20个工作日,等等。对于发现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方案》在检查实施及整改落实方面,对主管部门几个工作日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勘察设计单位几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主管部门几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检查合格书,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实行信用评价管理。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惩戒作用,对于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资料报送内容规定、质量规定、时限规定以及违反市场行为规范规定的行为,符合什么条件扣多少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提供虚假资料的,每项扣10分;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每条扣10分。再如,无资质承揽业务的,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设计资质证书或者证书专用章的,转包、违法分包勘察设计任务的,每次扣20分。这些信息都将上传德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与省、市有关平台实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于累积扣分达到100分的,列入“黑名单”,暂停在德州市域内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对这类企业和个人,我们毫不含糊,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解读完毕。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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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