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旅游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质监所 发布时间:2018-12-25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旅游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七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依法行政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较好地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为我市的旅游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明确行政决策范围、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出台并上墙《德州市旅游局按时办结制度》、《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流程》等内部监督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范畴。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简政放权
一是精简办事程序和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环节。深入贯彻“一次办好”工作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规范旅游政务服务窗口网站的管理,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严格依照《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规程,建立了具体的事项办理程序,公开行政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认真梳理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两大行政许可事项和旅行社变更(注销)备案、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备案等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材料。2018年,共办理3起行政许可并公示。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在旅游政务网上公布了执法信息、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等内容;网站设有专栏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政策解读、行政许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政府责任清单等公开信息。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了值班、旅游投诉、旅游咨询电话,接受监督的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并在旅游政务网设置专栏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截至目前,共接到电话、书面、转办等投诉件82件,受理56件,处理旅游舆情3起,共为游客挽回损失7万余元。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市法制部门要求,出台了《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制订完善了旅游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德州市旅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在政务网站公示,从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按照国家、省旅游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重点规范导游执业,严厉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活动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旅行社47家次、服务网点30家次、A级景区12家次、导游20人次,约谈旅行社负责人7名。
五、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对《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山东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旅游行业中开展“良法”APP答题活动,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素养。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考试,共组织3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三是组织全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培训会议,7月12日举办全市旅游系统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培训会议,旅游系统从业人员共150人参加培训。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旅游提示4期,参加承诺热线上线活动5次,发布《德州市旅游质量公报》3期。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要求,明确行政决策范围、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出台并上墙《德州市旅游局按时办结制度》、《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流程》等内部监督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范畴。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简政放权
一是精简办事程序和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环节。深入贯彻“一次办好”工作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规范旅游政务服务窗口网站的管理,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严格依照《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规程,建立了具体的事项办理程序,公开行政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认真梳理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两大行政许可事项和旅行社变更(注销)备案、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备案等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材料。2018年,共办理3起行政许可并公示。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在旅游政务网上公布了执法信息、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等内容;网站设有专栏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政策解读、行政许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政府责任清单等公开信息。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了值班、旅游投诉、旅游咨询电话,接受监督的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并在旅游政务网设置专栏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截至目前,共接到电话、书面、转办等投诉件82件,受理56件,处理旅游舆情3起,共为游客挽回损失7万余元。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市法制部门要求,出台了《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制订完善了旅游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德州市旅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在政务网站公示,从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按照国家、省旅游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重点规范导游执业,严厉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活动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旅行社47家次、服务网点30家次、A级景区12家次、导游20人次,约谈旅行社负责人7名。
五、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对《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山东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旅游行业中开展“良法”APP答题活动,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素养。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考试,共组织3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三是组织全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培训会议,7月12日举办全市旅游系统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培训会议,旅游系统从业人员共150人参加培训。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旅游提示4期,参加承诺热线上线活动5次,发布《德州市旅游质量公报》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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