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今天,我们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士亮先生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安排。
首先,请吴士亮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非常感谢新闻办在“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新闻发布的机会,同时也特别感谢广大新闻媒体工作者长期以来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统筹协调,全面部署安排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各项综合工作;一手抓主责主业,强化危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和防火防汛等应急管理能力,当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深不透的问题,企业全员责任制定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中小微企业多、基础薄弱并且对安全重视不够等问题。
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各级、各行业、各领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在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活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月”更接地气,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有力的措施,确保活动实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落地生根。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全力抓好德州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宣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专题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平安幸福》专栏,设置“第一责任人谈安全生产”板块。“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一把手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在线访谈的方式,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强化宣传引导;6月上旬,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对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情况进行考试。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集中培训活动,届时将邀请市级专家学者解读《安全生产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集中督导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等,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切实增强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强化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自觉,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
(三)开展“安全生产德州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组织集中宣传报道。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诊断、全市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德州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企业的违规用工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市安委会将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和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奖举报制度,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层级各企业组织观看《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警示会等形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时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调联动,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积极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和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
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商业街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务求工作实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我市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以上就是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安排,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能认真贯彻落实感谢大家!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在提问前举手并通报所属新闻机构名称。
你好,我是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吴局长,请问今年德州市安全生产形势如何?
吴士亮: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十五条硬措施”、省委“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今年以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事故调查处理,落实精准执法、严格执法;对事故多发县(市、区)创新开展定点督导帮扶;建立县级领导包保县市区工作制度;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涉爆粉尘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开工第一课”、晨会等制度落实;强化危化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三化改造”,狠抓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通过一系列的安全监管措施,上半年整体安全形势平稳,截至2022年5月30日,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2人,事故起数同比下37.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9%。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为总抓手,坚决打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诊断活动;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亡人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您好,我是德州晚报记者。吴局长,您在今年的活动方案中提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您能再详细向大家介绍一下吗?
吴士亮:感谢记者的提问。我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大力宣传《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目的,就是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举报身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实现问题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清除、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鼓励企业员工随时举报,发挥一线员工“吹哨人”监督作用。要求企业制定本公司的举报奖励办法,并同《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等有奖举报制度,在企业内部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有奖举报的相关制度和举报途径。这个种“员工查隐患、老板发红包、企业抓整改”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都比较认可,花小钱保安全,既增强了员工主人翁精神,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帮助。
今天,借这个机会对《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再次强化宣传: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对身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监管部门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将及时进行核查,在不提前告知被举报企业有关核查内容的前提下,严格履行现场勘查、书证物证采集、影像资料调取、谈话记录制作等证据调查和采集程序。对10万元以上的大额举报奖励资金兑现,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审查制度;实行举报人身份核实制度,排除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专家“自查自报自奖”及授意他人领取奖励的嫌疑。查实后快奖、重奖,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对举报查实的违法企业实施严惩,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事故隐患、消除违法行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刚才,吴士亮先生向大家介绍了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安排,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请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2629076。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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