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拟延期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60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63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因《实施办法》马上到期,拟延期该《实施办法》,现向社会重新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2月23日前反馈。
联系单位:德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34-2583275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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