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登记机构关于开展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段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来源: 自然资源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5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自然资源部经商河北、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段。
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段流经河北、山东、河南3个省的河段,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3个省、10个地级行政区的30个县(区、市)。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自然资源部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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