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66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6项整改任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共十个工作日。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2381939,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青龙街2号。
一、整改内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6项“《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均较2019年明显上升,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抽查发现,2020年菏泽市单县、德州市平原县、潍坊市坊子区等多个地方测土点几乎均位于道路旁,缺乏代表性”。
二、整改目标
规范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确保数据客观准确。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6月底前,夏津县对2019年、2020年玉米、 棉花等2种农作物农药使用入户调查数据进行全面逐一核查, 加强数据梳理,修正、剔除失真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 夏津县规范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方法,提高调查监测能力,保持年度间样本相对稳定,客观反映农药使用状况。对农药监测调查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调查农户准确把握农药使用数据采集要求,加强县级数据核查,确保填报数据客观准确。
(三)2022年4月底前,平原县完成2020年取土点信息现场复核,根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和行政区划,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重新确定采样点。2022年10月底前新确定的采样点重新取样、化验,并将检测结果报有关部门。
(四) 印发《关于对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取土点进行重新核查定位的通知》。召开全市土壤样品采集定位专项技术培训会,对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土壤样品采集流程。
四、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情况
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6项整改任务,按要求于2023年10月26日进行自我验收,于2024年3月21日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销号验收。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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