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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4/21 1.2w 阅读 64 点赞

一、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的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

二、制定的依据

《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实际可贷额度。在测算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时,月还款额(根据全部负债计算)由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调整为60%。

(二)扩大首付款提取的房屋类型。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德城区、天衢新区、陵城区及各县市区)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人可以是购房人和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三)提高租房提取金额。缴存人不能提供租房证明材料的,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额由600元提高至800元,即全年提取金额由7200元提高至9600元。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的,可分别提取。

四、实施时间

(一)本政策自 2025 年4月21日起实施,以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实施过程中,如国家、省、市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本政策由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