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家都在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变化很多市民纷纷加入到防疫一线用点滴行动共筑防线,但个别人员却在网上散布涉疫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8月7日,刘某某(男,51岁,系德州市武城县武城镇人,现住德州市德城区某小区 )编造文字“家人们,现在不是观察桥底下水位的时候了,疫情来德州了,今天三八路东方明珠西戎府小区发现一位病例了!整个小区全部戒严,此人是从张家界回来的,今天回来去了对面美食城购物吃饭,凡是今天去美食城的明天都去做核酸检测!”的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传播,引起周围群众恐慌。
经德城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实,此信息为谣言!
2021年8月9日下午15时许 ,武城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依法迅速将刘某某传唤到案。 经查,刘某某未经核实编写不实言论文字后在朋友圈、微信群中发布,造成不良影响。旧城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厉打击各类阻碍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对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和故意阻碍疫情防控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以及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