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德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20/03/09 2.0w 阅读 384 点赞

一、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5.具备专业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团队;

6.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

7.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开标时须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8.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的录制及存档管理符合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遴选文件和报名的方式:

报名单位直接通过德州市公安局网站下载遴选文件即可。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德州市公安局628房间(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现场登记。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评审时的资格审查合格或最终通过。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16:00前,工作时间 8:30—18: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市公安局628房间(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

五、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德州市公安局,联系人:蔡东方;联系电话:0534-2292158或18805341583。

  德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doc

发 布 人:德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