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5.具备专业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团队;
6.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
7.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开标时须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8.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的录制及存档管理符合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遴选文件和报名的方式:
报名单位直接通过德州市公安局网站下载遴选文件即可。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德州市公安局628房间(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现场登记。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评审时的资格审查合格或最终通过。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16:00前,工作时间 8:30—18: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市公安局628房间(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
五、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德州市公安局,联系人:蔡东方;联系电话:0534-2292158或18805341583。
发 布 人:德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