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积金贷款温馨提示

2012/11/13 1.9w 阅读 141 点赞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您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在每月20日前,按月足额归还贷款本息,以免逾期计收罚息,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放款当月不扣款,次月扣款(次月扣收自公积金放款日至扣收当月一个多月的贷款本息),所以放款当月最好存入不低于2个月的月应还金额,其他不明事项,请随时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2236857.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额本息还款测算表(仅供参考,实际以公积金系统为准)
(自2011年07月07日起执行)

2011年央行最后一次调息日期为2011年7月7日,对于2011年7月7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7月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7月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2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另外,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1年7月7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本金年限还款次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年利率月利率每万元月还款额
万元年n%‰
1114.453.70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2244.453.708436.25
13364.453.708297.25
14484.453.708227.81
15604.453.708186.20
16724.94.083158.51
17844.94.083140.87
18964.94.083126.12
191084.94.083114.69
1101204.94.083105.58
1111324.94.08398.15
1121444.94.08391.99
1131564.94.08386.80
1141684.94.08382.37
1151804.94.08378.56
1161924.94.08375.24
1172044.94.08372.33
1182164.94.08369.76
1192284.94.08367.48
1202404.94.08365.44
212524.94.08363.61
222644.94.08361.96
232764.94.08360.47
242884.94.08359.11
253004.94.08357.88
263124.94.08355.59
273244.94.08354.54
283364.94.08353.57
293484.94.08352.69
303604.94.08351.8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