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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德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0/08/03 1.4w 阅读 5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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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德州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根据司法部2020年7月29日和山东省司法厅2020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在山东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的时间和方式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选择德州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一)审核时间:8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审核地点: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德州市康博大道376号,市信访大楼东北角大厅)

(三)咨询电话:0534-2687398

三、现场提交材料

需申请人员本人到审核现场提交以下材料,不得由他人代办: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因各种原因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现场不予受理。

(三)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现场审核时需要补交的其他材料(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变更需要现场勘误信息的,须提交有关证明)。

对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现场扫描审验后退回。

四、证书发放

凡经现场审核,符合申请授予条件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并将初审结果报省司法厅。经省司法厅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进入审核现场,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对有关情况进行登记;体温超过37.3度或者体温异常、伴有咳嗽发热等症状者和因其他原因需集中或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须及时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前来办理。

德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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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