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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3/18 2.0w 阅读 25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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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18

2020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指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重要论断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

市委、市政府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5次会议,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等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委书记李猛,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洪涛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亲自推动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改进行政复议应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李猛书记对法治建设作出批示9次,杨洪涛市长对法治建设作出批示27次,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建立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法和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督办重要任务。

(三)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中心组6次专题学法,举行专题法治讲座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法7次,举行专题法治讲座2次。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四)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以创建促发展,以督察促落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禹城市、宁津县被评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德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履行法院生效裁判项目、宁津县推进政府访调对接项目被评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在市县两级部门、单位和乡镇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科学谋划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法治建设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纳入市委、市政府2020年督查考核计划,对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法治督察意见书制度,根据督察情况,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意见书18份,倒逼责任落实。采取委托专家独立书面评议、各县(市、区)集中互评和召开评议座谈交流会的形式,组织开展了对11个县(市、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评议工作,并对评议结果进行了通报和反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行政审批在2019年环节、材料、时限压减一半的基础上,2020年又减少一半,累计取消183个环节、446份材料,减少3575个工作日,医师护士注册、教师资格认定等事项在全省率先从20个工作日减为“即时办结、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一般性企业半日完成登记,拿证即享光敏印章、发票、税控设备等惠企大礼包。推出155项主题式审批服务,在45个行业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出证7428张,出证总量居全省第三,在全省率先实施市县街区“四级通办”,确立为山东营商环境的品牌典型案例,并上报中央审改办,成为制定行业标准的重要参考。在全省率先压缩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由原先的45天压缩到7天。归集全市证照94类、证照数据15.4万条,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98类电子证照实现“亮证”应用。大力推行免人工干预“秒批秒办”,研发智能终端机,推广网上直办,营业执照、人社、公积金、税务等135项业务实现群众“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业务办理。

二是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第一工程,建立流程再造“1+14”制度体系,出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1项措施,59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市域通办,34类事项实现鲁冀津33个县市区跨省通办。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34位,比上年提升13个位次。新登记市场主体8.8万个,增长32%、居全省第1位,其中新增企业3.03万家,增长19.8%、居全省第2位。集中攻坚94项历史遗留重点问题,强化府院联动,依法依规推进,宏力集团、鲁王化机等37项问题销号,35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落实,制定并公布“两单一库一细则”。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推广使用,促进平台数据指标全面提升,形成监管新格局。面向社会公布轻微违法行为“不罚”和一般违法行为“轻罚”事项清单,涵盖25个行政执法领域的265项违法行为,以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改善。严格落实约束管理制度,全市17700余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600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是不断加强社会治理。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发挥社会治理平台作用。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构建起贯通市县镇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改革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物业服务行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交通秩序、市容环境、社区治理不断提升。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入选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3%。深入开展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来市及以上走访起数、人数同比下降44.1%、51.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市应急指挥中心建成启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化解不良贷款88亿元,不良贷款率2.79%,比年初下降1.35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居全省第5位。在全省创新出台“担10条”,为45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7.33亿元,为25家企业提供续贷周转资金32.2亿元。妥善处置“僵尸企业”33家。

四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降尘抑尘,深化“六个100%”防控措施,PM2.5、PM10、SO?、NO?平均浓度分别改善7.5%、10.8%、7.7%、15.2%,空气优良天数228天、同比增加42天。新增城区清洁取暖面积679.74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29.15万户。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9158辆,发放补贴8343.5万元。河湖长制常态化落实,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13条、居全省第1位。雨污分流改造237公里,2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主要河流断面优良比例提升20%。调引黄河水12亿立方米,封停地下水井825眼。造林13.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0平方公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机制。坚持市委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重大立法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请示。出台《德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是全省首例将“市政府确定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纳入适用范围,以“立法工作规定”命名的政府规章。建立市政府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书起草工作机制,完善起草推进和指导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论证和考察调研等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并落实市民、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立法意见建议反馈制度。积极配合、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和审议工作,推动有关法规顺利出台。全市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民生、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等重点领域,科学制定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出台《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德州市扒鸡保护和发展条例》《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德州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德州市燃煤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就《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立法过程中,共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6件次;书面征求13个县级政府(管委会)意见4次;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7场次、立法论证会5场次、立法协调会1场次,召开市民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1场次;开展问卷调查3件次;开展立法考察6次,走访外地城市12个,走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扒鸡生产企业、燃煤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等各类企业31家。征求各方意见381条;邀请市外聘法律顾问42人次参与论证,收到意见建议233条。政府规章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集中反馈2件次。

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文件194件,合法性审查率100%,提出法律意见96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力度,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0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1件,就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开展涉及民法典、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2011至2018年市政府文件4501件,纳入清理范围2219件,涉及部门65个,聘请第三方对65个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政府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贯彻意见,推动决策程序的深入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制度,借助法律顾问外脑,参与市级重大事项处理、重大决策制定、重大项目签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建立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6次,涉及126个议题,对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决策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现执法流程网上运转,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数据网上汇集,执法监督网上实施。大力推进“减证便民”,组织市县两级行政机关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573个,行政执法人员11258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农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5支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城市管理等9支独立执法队伍职责。推行涉企重大执法决定备案管理,通过制定涉企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执法检查专门行动等加强规范涉企执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市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在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中,德州市代表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参加评比,荣获执法考试第一名、案卷评查第三名,市交通运输局获评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加大现场调查、听证、调解工作力度。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99件,受理448件,案件数量较2019年下降37.6%,经调解和解终止的案件占已审结案件的33.81%,较2019年增长22个百分点。依法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德州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是新的《行政诉讼法》生效后全国首部地级市行政应诉管理规章。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42件,胜诉率达91.3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44%。武城县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临邑县推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电子送达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2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9.6%。新建市涉军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市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拓展到医疗、交通事故、校园、保险、婚姻纠纷、综合事项等多个领域。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调解率96.38%,结案率95.18%,平均办案期限缩短34天。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副省长范华平,省法院院长张甲天先后调研指导并充分肯定。

三是推进仲裁工作。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优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的意见(试行)》,加强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受理仲裁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1%。坚持“以调促结”,加大调解力度,创新建立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四重调解”机制,连续五年案件调解、和解率超过60%。成立“德州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在4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仲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作用初步显现。

(六)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不断强化

整合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资源,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91件,立案政协委员提案526件。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法院生效裁判有效执行。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完成审计项目55个,查出管理不规范及违规金额119亿元,促进整改落实资金1.25亿元,市县实施的审计项目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编制市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345项,在全国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服务目录。12345市民热线受理群众诉求133.7万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4.51%,办理结果回访满意率92.82%。开通直播问政栏目《问政德州》,畅通民生诉求渠道,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建立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邀请市民代表、利益相关方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听取市民代表意见建议。

(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丰富“3+6+N”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内涵。筑牢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规范“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运转,在全省率先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服务“四进”攻坚行动,为120个攻坚小组配备264名法律顾问。做好双拥及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全省首家公共法律服务监督员队伍,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机制。

二是推进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两公律师数量从2019年的23人增长到72人,市直部门新聘请法律顾问6家。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赶法律大集、进法律超市、办法治讲座等活动300余次。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开展公证机构结对帮扶,公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农民工、贫困人员的援助力度,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338件,结案9445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三是“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全面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深入推进“民法典十进”活动,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行动等活动,努力提升社会面普法实效。积极推进法治阵地建设,结合黄河水文化与齐河传统文化,创新建设齐河黄河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陵城第四实验小学、宁津检察院等多处高标准青少年教育基地,禹城市打造金乡法治一条街。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大县市区法治创建力度,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充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均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强力推进等问题。围绕上述问题和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市政府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持续发力整体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组织编制《德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通盘考虑、系统谋划、科学安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级层面责任清单,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规范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专题学法等基本制度。筑牢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坚持高点定位、务实推动,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工作,打造新亮点、培树新典型、形成新品牌。用足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大考核指标权重,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内容,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三是深化基层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法治德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氛围。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建设,常态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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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