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山东省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并发布涉及重点行业领域典型案件。

以陈永亮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是德州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件。该案件的宣判,标志着一个作恶多端、频频实施犯罪行为的恶势力团伙被彻底摧毁,维护了一方平安。
据了解,2014年下半年,陈永亮受承包商委托,负责看管德州市德城区金河佳苑工地,其纠结康成龙、胡春雷、赵宝林、郝德强、张健等人,通过把持工地大门,控制人员、设备进出,辱骂、威胁、殴打工人等方式,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犯罪团伙气焰嚣张,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11月,该团伙成员全部落网。2020年11月2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永亮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判处其他10名被告人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附加刑。2021年1月26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恶势力团伙长期称霸德州市工程建设和拆迁领域,其他工程建筑商遭受侵害后,不敢反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该恶势力团伙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2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案件办理中,德州坚持“打早打小”,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在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加快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查办的同时,紧盯“打财断血”,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确保高效执行。目前,该案罚金、没收违法所得、退赔共计225.9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