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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损200余万!合同诈骗案收网告捷!

2023/03/27 3.1k 阅读 438 点赞

近期

山东德州宁津警方在

侦办一起合同诈骗案过程中

循线深挖

一举打掉合同诈骗窝点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窝点各2处

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案件回顾

宁津县公安局接到山东某公司的宋先生的报案:公司在网上购买了一批不锈钢产品,签订合同后,对方只发来部分货物就“消失”了……

经了解,宋先生通过互联网搜索销售不锈钢产品的厂家,经多家比对,便选择了报价低,且发货周期短的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和该公司的朱经理详细商谈后,签订了不锈钢货物买卖协议,并支付货款30余万元。但之后,宋先生只收到了朱经理发来的部分货物,剩余货物则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

宋先生赶紧前往该公司所在地一探究竟,却发现所谓的合作公司注册的地址并不真实,而该公司的“朱经理”此时也销声匿迹联系不上。宋先生感觉被骗后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民警帮助。

接到报案后,宁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分析研判,立足做到“精密研判、精准打击”,很快确定了周某、皮某、泮某、任某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合同诈骗犯罪事实,同时循线深挖,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经调查,民警发现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互联网进行公司推广,以“价格优、发货快”促成买卖合同的达成,后伪装成经济纠纷实施诈骗,并用相同手段诈骗4家公司。

民警在充分掌握该团伙确凿的犯罪证据后,兵分两路,在外省两地同时收网,一举打掉合同诈骗窝点2处,抓获合同诈骗团伙成员5人;打掉合同诈骗上游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窝点2处,抓获团伙成员9人。

办案民警以此案为突破口,深挖出该犯罪团伙掌控的多家涉案公司,进而关联出多个省份的20余家受害企业。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共计200余万元。

合同诈骗常见的作案手段:

1、 “李鬼”充当“李逵”。犯罪分子以伪造的身份、虚假的证明材料或以虚构的公司、单位名义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就溜之大吉。

2、“循循善诱”模式。犯罪分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或者前期向对方交付小额定金、小部分货款获取信任,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取得全部货物或货款后失联。

3、“画饼充饥”套路。犯罪分子充当中介或掮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张声势,虚构事实或其他合同骗取第三方签订合同,获得第三方财物或款项后消失。

警 方 提 醒

1、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事先要对合作伙伴的资质及诚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明确合同主体是否合法,签约人员是否合格。审查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相对方是否实际存在;合同实施方的经济状况,如注册资金、资产负债、经济效益和经营内容。

2、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虽然不法分子想出了不少较为隐蔽的诈骗方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并非无迹可寻,这就需要商家们在交易过程中注意一些反常现象。

3、及时报警发生纠纷或发生风险后,要及时依靠法律手段采取法律补救措施,并保留证据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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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警方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