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外地的李某来到德州夏津县,投奔在此定居的老乡孙女士,孙女士好心收留并帮他找到一份工作。然而几日后,李某竟趁孙女士不备,偷偷开走她的汽车一路驶回老家。
到家后,李某才联系孙女士告知车已被开走,孙女士当即要求返还,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沟通无果后,孙女士报警求助。夏津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连夜驱车300多公里赶往李某所在地,责令其归还车辆。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李某不仅存在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还涉嫌无证驾驶。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车辆已完好归还车主。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驾驶不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机动车,属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更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利或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