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德州市公安局
公开遴选公务员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为做好2019年德州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集合地点
德州人民警察综合训练基地门前(德州市陵城区桃李路1号)。
三、参加人员
报考我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公布结果
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体能测评入闱截止时间(11月8日下午15:00)之前到指定地点入闱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证明身份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二)测评地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如遇恶劣天气,确需推迟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德州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