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德州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
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扎实开展好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工作部署,从2021年2月底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教育整顿,对象范围为市县公安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公安民警。
按照活动要求,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重点受理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管理和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问题。举报电话为0534-2292207;举报信箱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德城分局、陵城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等单位显著位置,共21个。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德州市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