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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首推农民建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2012/11/13 1.3w 阅读 470 点赞

来源:杭州日报网

据海盐新闻报道:从今天开始,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的海盐农民,在农村建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在浙江友邦集成吊顶有限公司工作的蔡培英得知了这一喜讯,她不停地拨打同事的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准备在农村建房的同事。海盐县在日前颁布了《海盐县农村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惠及到了农民。

  蔡培英的老家在百步镇横港村,是一幢两层的老楼房,建造于上世纪80年代,平时也都要养蚕、管理田地,所以一些作物收回来都需要存放,看看两层24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总感觉住着不够宽敞。而现在到新的集聚点上造房子,可以造三层,面积大了,周围的配套也很齐全,所以她一直很渴望。她说,她们家已经报名进入新农村点建房了,就是苦于手头资金压力,一直搁浅下来了,这次政府出台的政策让她看到了希望。

  近几年来,海盐非公有企业发展迅速,并由此催生了一批在非公有制企业上班、每个月按时缴纳公积金、却因为公积金政策瓶颈而无法享受建房贷款的农民。据海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这一人数有6000多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当地农民。

  2009年起,海盐县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时却又遭遇了资金瓶颈:政府补助有限,让农民自己筹,也有不少困难。这其中也包括那些在非公企业上班的农民。一方面是农民造不起房子,另一方面则是他们缴纳的公积金在银行“沉睡”。海盐县开始考虑允许非公企业农民申请公积金贷款,从而为农民建房提供一条融资渠道。

  在今年,这一方案被列入了海盐县政府工作范围之内。经过相关程序,今年5月21日,《海盐县农村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出台。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非公企业农民工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次是在建造或请人代建自住房时提取本人及房屋共有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贷款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具有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施工合同(协议)等建房审批证明材料;本人及配偶或直系亲属(二代以内)具有本县范围内完全产权的住房作抵押,如本人或配偶名下没有可用抵押住房的,可以经子女或者父母同意后,用子女或者父母名下本县范围内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进行抵押;借款人家庭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试行办法》还对贷款额度作了不少限制。其中规定,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按同期市场价格计算的住房总建造费用的50%;不得高于所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50%;不得高于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据相关人员介绍,按照现在海盐县的市场价,农民建一套三层楼房,需要30多万元,最多可贷款15万元。

  此外,《试行办法》规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所抵押房屋的房龄总和不得超过30年,即用于抵押的房屋已经建成12年,那么贷款期限最长就只有18年。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盐县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在海盐,城市和农村都能共享住房公积金,通过买房建房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改善生活。他也表示,此次出台的的《试行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后,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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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