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1年12月13日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该中心加强逾期起诉工作,严惩恶意欠还贷款者,严控贷款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维护公积金缴存者的切身利益。2009年4月,该市张某购买一处价值30万元的住房,并以此为抵押物向中心贷款21万元。张某正常还款几期后,因沾染赌博等恶习,四处欠债,便不知所踪。2010年7月,张某已累计欠还贷款6期以上,按借款合同约定,中心将其起诉至新浦区法院,案件审理后,张某已失踪多日,张某父母又无偿债能力,于是法院拍卖抵押物用于偿还贷款。张某所抵押的房产经评估,价格为475400元,拍卖行拍卖两次均因无人竞拍而流标,2011年10月10日第三次拍卖成功,以拍卖底价拍出,成交价格为324000元。拍卖结束后,法院裁定张某支付中心240032.22元,其中225822.22元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剩余金额为之前中心垫付的起诉费4710元和评估鉴定费9500元。
根据以上数据可以计算出张某实际损失,包括起诉费、评估鉴定费以及房屋评估价和拍卖价的差额,另外拍卖公司还要收取佣金16200元,共计181810元。由此看来,逾期贷款不仅使借款人的商业信誉受损,承担法律责任,耗费精力时间,还要负担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
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合理安排购房贷款计划,充分考虑未来收入变动等情况。贷款成功后,借款人要强化还款意识,珍惜自身信誉,严格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期足额还款。该中心在加大逾期贷款清理力度的同时,还建立了未及时还贷的提醒制度,这样的温馨提醒减少了逾期贷款的数量,也为中心工作人员留足精力加强对“老赖”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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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恶意欠还贷款者决不手软
2012/11/13 4.0k 阅读 51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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