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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强化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管理

2012/11/13 5.5k 阅读 476 点赞
最近,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丽江市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从 2012年 9月 27日 起施行。据悉,出台该办法的目的旨在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大额度资金调度和存放,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性、增值性和流动性的最佳结合。

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管理按照有利于资金安全、有利于资金增值、有利于风险防控的原则的管理原则,坚持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负责运作的方式,实行集体决定、统一管理、权责明确、分层把关、逐级落实。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是确定管理范围及额度。住房公积金大额度资金的管理,包括管理运行过程中资金账户的设置和大额资金的调度、划转及存放。所谓大额度资金,是指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资金在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间的财务账目调整、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或跨银行之间的资金划转及转存定期存款。

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和管理权限。按照管委会统一决策和管理中心负责运作的要求,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确定和资金账户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决定,由管理中心报经财政和人民银行批准,然后再由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住房公积金大额度资金的调度和存放,必须严格按照《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质量考核办法》的规定,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情况和受托银行的委贷规模、提取总量、归集数额和业务质量,确定资金的调度和存放及该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存量。住房公积金大额度资金的调度和存放的管理报批程序:需要调度调节资金的管理部应当及时向市中心申请调度资金,经申请管理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中心财务科审查;市中心财务科接到管理部的资金调度申请后,根据该管理部的最新资金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将审查结果及审查意见按程序报送审核审批;按审批程序报批同意后,由市中心财务科根据最终审批意见,通知管理部办理资金划转或存放手续;市中心财务计划科应当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情况,对资金配置进行总体安排规划,适时提出资金调度、划转、存放意见申请,按程序报送审批同意后,依据审批意见下发资金调度通知,再由管理部根据通知办理资金调度、划转及存放手续。

三是严格资金账户设置、划转和存放的监管。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确定和资金账户的设置,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负责监管;各管理部要严格按照申请资金调度时提出的使用方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财务计划科和各管理部应当将资金调度审批意见、资金调度通知书及使用情况一并纳入会计凭证,以备核查;市中心财务人员及管理部出纳要认真核对资金调度情况,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有权拒绝进行资金划转,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中心稽核检查领导小组;管理中心稽核检查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资金调度、划转、存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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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