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全面摸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住建部正在全国各地调研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位参与调研的住建部人士表示,从初步调研的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存在较大差异,有待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缴纳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差异较大,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缴存比例普遍偏低。
在其看来,由于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 “条例”)缺乏刚性约束,因此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多存在逃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情况。
“调研期间了解的问题,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将进行汇总,上报给国务院,并为下一步修订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做参考。”上述人士如是表态。
根据住建部的一个内部数据,截至2011年9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9100余万人,其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100多万,也就是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体。
实际上,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都应该在制度的覆盖范围之内。“条例虽然规定了处罚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陈国强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事业单位,并不能成为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主体。而且,《条例》并未规定投诉、调解、仲裁等缓冲措施及其程序,对处罚和强制执行措施也没有规定实施程序,实际上制约了《条例》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