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表后,立即引起业内同行们的热议。中央全会的文件向来侧重“原则性表述”,对于像住房公积金这样具体的改革制度,以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中也有过,但在《决定》这样党的最高级别的文件中用“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明确的表述,还真是第一次。这说明,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配套措施,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方向不能发生动摇;二是要看到公积金制度还要完善,有许多确实应该进一步改进的方面,职工群众也充满了期待。
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就是一个改革的产物。正如《决定》指出的,当前我国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同样,当前的公积金制度所实施和推进的改革也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作为公积金制度,它的攻坚期,凸显了当前改革的一个“难”字,在进一步实施和推进中确实遇到了困难,现在考验我们的是否有大无畏的勇气和勇往直前的胆识;它的深水区,凸显的是一个“险”字,考验我们的是在进入深水区时是否拥有足够的智慧。
住房公积金行业怎样迎接这两大考验?
我认为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省考察工作时说的一段话,是住房公积金行业怎样迎接这两大考验最好的注脚:“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才是公积金制度改革在攻坚克难上取得新突破,开辟新境界的不二之路。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和“自主创新”。强调顶层设计,是改革的大局观;尊重基层首创,是改革的群众观。
首先,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了十多年,成绩非常巨大,矛盾和问题积累也很多,环境和形势,还有具体情况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应该重新修订。在加强“顶层设计”时,一定要注重到各个地方调查研究,吸收各个不同地区“自主创新”产生的新经验。不光要走“天南海北”几个特大城市管理中心,更要到中西部地区城市的管理中心听取意见(我们欣喜地看到,最近几年来,主管部门到中西部地区调研的安排多了起来,这是非常明显的进步);不仅仅是住建部一家跑调研,还应该联合另外几家部委跑情况(例如最近两个月,就联合了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一起调研非公企业建制课题)。还有那个财政部和央行也是属于主管部门,也要一起来听听意见。
再是自主创新,一定要防止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公积金是属于缴存职工的,缴存职工才是公积金的主人。公积金中心只是受“主人”委托运营公积金的“管家”。因而加强管委会的职能作用,筹建管委会办公室,适当抽调专职委员进行监管,这也是“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个方面;至于今后如何排除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比如现行存款利率政策极不合理,甚至于造成利率倒挂的现象;职工自己的住房资金不能够实现保值增值,扣除必要管理费用剩余后的增值收益反而被行政部门收走,是否属于行政干预行为?还有像“济南提取潮”为代表的东部地区大中城市出现的流动性紧张状态的“钱荒”,固然有其发生的特殊背景,但是否有行政干预的因素孕育其中?等等,这些都是值得注意,需要改进的。
我认为,《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的论述,是在强调改革的科学性、协调性、协同性。进入深水区,因为要触动有些利益部门,公积金制度在各个方面的改革会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攻坚性改革难度会更加大,这就更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