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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2014/12/04 1.9w 阅读 280 点赞
   

严查防范住房公积金中存在的违规挪用、骗提骗贷等现象,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日前,在对首批督察员展开的培训会上,11人受聘成为督察员。根据了解,这些受聘督察员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当熟悉,有住房公积金、财政、金融、审计等专业领域8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上岗后,他们的督察工作将主要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资金安全情况展开,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挤占挪用和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苗头和行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情况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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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