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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买房

2017/10/19 1.8w 阅读 100 点赞

【中国建设报】日前,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据了解,目前成都房地产市场上很多新开楼盘不接受贷款,全款购房成了当前成都房地产市场的一大怪象。对此,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开发商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该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

      开发商应当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方式的权利,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不得在房屋销售价格上存在价格歧视差异。开发商拒绝或阻挠购房人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向该中心投诉反映。对于开发商损害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媒体曝光、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同时记减信用分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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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