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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首例协助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中介人员被判刑

2018/09/16 3.1k 阅读 303 点赞
  来源:中国嘉兴网

  近日,不法中介张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他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从中谋利,被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这是我市首例协助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中介人员被判刑,也是嘉兴公积金中心与公安部门合力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又一成功案例。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中介以伪造购房合同、房屋权证、发票、结婚证等手段协助缴存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谋取非法利益,违法活动十分猖獗,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为此,嘉兴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骗提公积金情况大排查,并将案件线索报送嘉兴市公安局。公安部门依法开展侦查,查实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通过为客户提供伪造各类证件,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并向客户收取费用,被刑事拘留,随后由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最终,张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某罪有应得,代价惨重,希望广大缴存职工要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好公安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通知》(嘉公积金〔2017〕21号),不要听信非法中介误导,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其后果将是个人信用受损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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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