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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三项公积金新政5月1日起施行

2020/04/26 1.2w 阅读 443 点赞

来源:宿迁报业  时间:2020年4月25日

(宿迁网讯)4月23日,笔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宿迁市将新出台三项住房公积金政策,一起来先睹为快:

一、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利率。

我市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已在我市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的,再次购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魏从浩介绍,“相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有较大的优势。以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例,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按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后,贷款利率为3.575%,如果五年期以上商贷利率按4.9%计算,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利率低1.325个百分点,比商贷利率低27%,优势一目了然。”

二、恢复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新政明确: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购房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在正常贷款所需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申请。如果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以外地区购房的,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办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可以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了保证公积金相关信息能够及时推送到位,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需提供1至2名本地亲友的备用联络方式。

三、提高购买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我省绿色建筑的地方标准,绿色建筑具体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在我市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上浮后额度不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限额。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行确定,不需要公积金缴存职工另行申请。

目前,我市现有建成或在建的小区均有二星级、三星级的绿色建筑。具体情况,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查询或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12329热线了解。 (周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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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