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延续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间的通知

2024/12/30 3.6k 阅读 542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经研究,自2025年1月1日起《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德住金管办〔2024〕5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德住金管办〔2024〕6号)中“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两项阶段性政策继续执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