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延续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间的通知 2024/12/30 3.6k 阅读 542 点赞 查看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经研究,自2025年1月1日起《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德住金管办〔2024〕5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德住金管办〔2024〕6号)中“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两项阶段性政策继续执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