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人社发〔2019〕16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天衢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德城发〔2018〕12号),根据《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德城人才发〔2019〕4号),现就做好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一)经认定,产业发展急需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区级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我区乡村振兴区域内(主要包括黄河涯镇、二屯镇辖区)企业单位引进培育的大学生,在以上政策基础上再享受5%额外补助。
(二)对企业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大学生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为自2018年5月30日起,毕业3年内在德城企业全职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或毕业5年内在德城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2018年5月30日前在德城就业创业的不享受该补贴。本次申报的是2018年6月份至12月份生活补贴。
创业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需在我区依法注册,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代表人为大学生本人且在该企业名下进行就业登记,并有明确创业方案。
在企业全职就业的普通院校本科生,其所就职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德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德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
(2)入选德州市“三航”培植计划企业名单,或入选德州市“三个100”工程培植企业名单,或企业年度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达500万元以上,或为C类以上人才所创办的企业。
(二)企业负责人奖励
1、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须在德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德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且3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
2、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或为德州市“三航”培植计划企业,或为德州市“三个100”工程培植企业,或年度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达500万元以上,或为C类以上人才所创办的企业;
3、企业2018年(引才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12月31日)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应自2018年5月30日起,毕业3年内在德城企业全职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报流程
(一)大学生生活补贴
1、入库认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需先在“人才德州”网站进行高层次人才入库操作,进行系统认定。
2、申请。由大学生填写《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所需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二)企业负责人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负责人,填写《德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审批表》(一式三份),附所需材料,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一)大学生生活补贴
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1、基本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材料:①毕业证复印件,②学位证复印件,③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3、工作材料:①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缴费凭证;
4、其他材料:普通院校本科生所就职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企业入选“三航”或“三个100”证明材料,②企业年度纳税凭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负责人C类以上人才证明。
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1、基本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材料:①毕业证复印件,②学位证复印件,③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3、工作材料:①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社保缴费凭证,③年度纳税凭证。
(二)企业负责人奖励
1、企业负责人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以下材料提供其中之一:①企业入选“三航”或“三个100”证明材料,②企业年度纳税凭证,③企业负责人C类以上人才证明;
4、企业年度内引进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所需材料:①毕业证复印件,②学位证复印件,③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④劳动合同复印件,⑤社保缴费凭证。
五、其他事项
1、凡离开企业就业岗位或不再经营所创办企业的,停发生活补贴。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生活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大学生生活补贴每半年申报、发放一次,企业负责人奖励每年申报、发放一次。
3、本次申报自2019年3月21日开始,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34-2671867。
德城区人社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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