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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平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期核查换发的公告

2019/04/29 1.1w 阅读 23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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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期核查换发的公告
来源: 平原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9-04-29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2019年6月我县第二代残疾人证将陆续到期。现将残疾人证到期换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和原则

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坚持“申请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持证人或法定监护人需向所在辖区乡镇残联或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提出申请,由各乡镇残联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受理后,经残疾评定、公示期满,县残联按照规定程序核发残疾人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规定,建立残疾人证核查制度,县级残联应定期进行核查审验工作。此次残疾人证换发距上次颁证已达10年之久,多数持证人残疾状况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相符,因此所有残疾人证在到期后,持证人必须重新进行残疾等级评定,确保残疾类别、等级更为准确。

二、时间安排

本次核查换发工作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时间为7个月。此次残疾人证换发涉及人数众多、面广量大,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肢体、视力、听力言语类别残疾等级评定方式调整为每周五(节假日除外)集中评定,由县人民医院组织评残医生开展残疾等级集中评定。精神、智力类别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评定。

三、相关要求

本次核查换发的残疾人证签发日期为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请我县持证残疾人于残疾证到期前1至3个月,持证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原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申请人户口页复印件、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及相关病历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残联或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办理相关申请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8218657,4512385。

平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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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