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维护德州辖内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选择权,请全体市民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共同打造州城和谐的支付环境。
一、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体现了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用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拥有选择权。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各有优势,可以满足不同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三、和谐的流通支付环境,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支持和努力。在我们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的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能够从自身做起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个体商户规范收付行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共同打造州城和谐、有序、文明的支付环境。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我们将全力保障公众用现干净、安全,继续鼓励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祝大家节日愉快!
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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