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2020/11/27 5.5k 阅读 488 点赞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 >正文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11-27

公  示

根据水利部、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湖长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逐级推荐,并经市河长制办公室初审,现将德州市拟推荐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所公示的集体和个人有异议,请于12月3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德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情况应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联系人:郭帅

联系电话:2673946

邮箱:dzslhzb@dz.shandong.cn

                         德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 (1个)

德州市水利局

二、全国优秀河(湖)长(1名)

袁志勇  平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马颊河平原段县级河长

【关闭】    【打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