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5/04/20 1.2k 阅读 88 点赞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经管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贷款测算时,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调整为60%。

二、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均可提取购房人和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租赁商品住房,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金额由600元提高至800元。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